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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消费者诉经销商违法经营在法院遭殴打
    
    
                                      涉案产品
本网讯  6月22日下午三点左右,四川消费者(原告)小邓按照自贡市自流井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要求,前往法庭递交书面证据。在法庭遭到被告(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朱女士的打骂,后经法警阻止,才平息事端。质证结束约四点,原告走出法院大门,在大门右边约50米处等车,突然一辆白色丰田皇冠车(川AR9K99)向他开过来,车里下来四人按住小邓就打,殴打时间长达约3分钟,随后乘车扬长而去。
消费者举报经销商违法经营遭威胁
   事件起因,2016年4月28日,四川南充人小邓在自贡市丹桂大街,人人乐对面的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两瓶小拉菲葡萄酒,单价3900元,合计7800元。准备作为礼物送给朋友。买回后发现购买的两瓶拉菲酒没有贴中文标签,后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得知,进口食品必须张贴中文标签才能销售,很明显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规定。
  4月29日,原告将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向自贡高新区食药监局进行了举报,食药监的工作人员现场查封了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红酒7瓶,并向经销商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一份。6月21日,该食药局向经销商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自高新食药监行罚【2016】1-08号),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400元和行政处罚3000,罚没金额合计6400元。
  消费者举报经销商后,多次遭到经销商电话威胁。
消费者在法院质证遭殴打致伤
   5月中旬,消费者小邓把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到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货款。并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二款规定,向被告主张十倍赔偿。
   2016年6月17日上午9点,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因原告有事未能出庭,由代理律师出庭参与诉讼。当日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要求原告6月23日下午向法庭出示自贡高新区食药监局的行政处罚书。
   6月22日下午约三点,原告小邓向自流井区人民法院补充证据,到达后看见被告朱女士也在,随后法官带他们进了法庭,到法庭后,被告就开始对原告进行各种辱骂,法官对被告的行为给予批评后有所收敛。过了没几分钟,被告突然拿着手上的小包向被告砸来,击中被告左眼角,随后又拿起法庭上的电视遥控板砸向被告,击中左胸口,法官见势马上过来阻止她,随后通知法警前来法庭维护秩序,被告在法庭还说出去后再找被告算账。法官说要打出去打,不要在法庭闹。
   下午四点,证据质证完毕,签字后原告离开法庭,出门准备坐车回家,在出法庭右转大概50米处等车的时候,从前方一辆白色丰田皇冠车(川AR9K99,据南湖派出所查询,此车涉嫌套牌)上下来四个男人,向原告冲过来。原告见势不妙转身就跑,在追出20米左右,原告在法院围墙边被绊倒,四名不明身份的男子对原告进行了殴打,无奈原告只能尽量抱住头保护自己。殴打大概持续了3分钟,随后他们乘车扬长而去。
   原告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拨打110报警,15分钟后警察赶到现场,对原告做了简单询问后,并把原告带到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经过彩超和CT检查,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外部多处伤口,耳根瘀血发肿,随后在医院进行治疗、包扎。
   下午七点,原告治疗完毕后,到自贡市高新区南湖派出所做笔录,警察告知他们四人做案,案发地有天网覆盖,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会尽快破案。
   最后,原告想说在法制社会下,还有这样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请求公安机关能给我们老百姓一个满意答复。

  

 

 

 
编辑:百姓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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