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效果评价
1.1有害作业场所配置的卫生防护工程技术设施和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必须经评价符合设计要求或卫生标准。未经评价审定达标的,不得投入使用。
1.2已投入使用的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设备同步运行、同步维修、同步考核。并监测其防护效率和设备完好率,确保正常运转。
1.3应根据岗位作业特点选用有效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并保障正确使用,定期更换。
2 日常管理
各二级单位必须对卫生防护设施做好日常管理,建立档案并台帐记录:技术状况、控制效率、开机次数维护情况、设备性能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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