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标准第3~5章和附录A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原标准GB8922-1988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大平、朱建国、邱玉会、侯金鹏、何顺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油 (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及使用过程中的放射防护卫生要求和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油(气)田使用密封型(中子、γ)放射源(以下简称放射源)进行测井及测井研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4075 密封放射源分级
GB 4076 密封放射源的一般规定
3 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3.1 放射源
放射源应符合GB4076和GB4075的要求,确保密封性能可靠。放射源的外壳应标有放射源编号与放射源核素(包括中子源靶核素)名称或符号。另有放射源的说明资料,其内容至少包括:放射源编号、核素名称、活度、辐射类型、理化特性、所用射线的辐射输出量率(或注量率)及其测量日期、表面沾污与泄漏的检验结果和检验日期等。
3.2 贮存和载运放射源的容器
表1 测井用源罐载源时源罐表面5cm和1m处的空气比释动能率控制值表1
3.3 放射源贮存库
放射源 |
活度 |
空气比释动能率(mGy·h-1) |
|
GBq(Ci) |
|
|
|
241Am-Be |
>200(5) |
2 |
0.1 |
≤200(5) |
1 |
0.05 |
|
137Cs |
>20(0.5) |
2 |
0.1 |
≤20(0.5) |
1 |
0.05 |
3.4 载运放射源的车辆
表2 运源车内外的空气比释动能率控制值
测量位置 |
运源车空气比释动能率(μGy·h-1) |
|
专用 |
兼用 |
|
驾驶员座椅 |
2.5 |
201) |
车厢外表面 |
25 |
200 |
车厢外2m处 |
2.5 |
20 |
注:在对驾驶员的年个人剂量得到严格控制的情况下,空气比释动能率可以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其2倍。
3.5 操作放射源的防护
a)大于等于200GBq(5Ci)的中子源和大于等于20GBq(0.5Ci)的γ源,操作工具柄长不小于100cm;
b)小于200GBq的中子源和小于20GBq的γ源,操作工具柄长不小于50cm。
3.6 室外操作放射源时的附加要求
室外操作放射源时,须在空气比释动能率为2.5μGy·h-1处的边界上设置警告标志(或采取警告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边界以内的操作区域。
4 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与载源设备性能的检验
4.1 新放射源与设备投入测井使用前应进行下列项目检验
a)辐射场空气比释动能率;
b)放射源的泄漏,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c)放射源表面、操作工具和井下仪器之源室的放射性污染,见附录A(规范性附录);
d)源罐与防护屏蔽等防护效果及使用性能;
e)源库内外空气比释动能率;
f)运源车内、外空气比释动能率;
g)装、卸源操作工具的长度和机械性能;
其中d)、e)、f)的测试采用经过刻度的合适仪器现场选点测试,测试点的选择应视具体工作情况而定。
4.2 投入测井使用后的检验:
——更换放射源的外壳、弹簧和密封圈等特殊操作后;
——放射源坠落井内或丢失、被盗后收回后;
——由于各种原因怀疑放射源有损伤时。
5 个人剂量监测
5.1 对使用放射源测井的人员应进行外照射个人剂量常规监测,个人剂量计应能同时满足对γ射线和中子剂量监测。中子剂量估算参照附录B(资料性附录)提供的数据。
5.2 新放射源、新型测井设备或测井新工艺投入测井使用前,须对测井全过程操作人员的累积剂量进行测量或估算,中子剂量估算参照附录B(资料性附录)提供的数据。
附录A
放射源的表面污染和泄漏的检验方法1)
A.1 表面沾污的检验方法
用高度吸湿性的软质材料(如滤纸或棉花),沾上不腐蚀包壳表面材料而又能去除放射性沾污的液体,擦拭整个源的表面,测量擦拭材料上的放射性活度。当活度小于200Bq时,可视为源表面无污染。
将源浸没在一种不腐蚀源表面而又能去除放射性污染的液体2)中,在(50±5)℃下保持4h,取出源,测量液体中的总放射性。如果放射性活度小于200Bq,则可视为源表面无污染。
A.2 泄漏的检验方法
将源预先放在超声洗涤器内,用非腐蚀性液体如三氯乙烯或乙二胺四乙酸(EDTA)清洗10min,用水洗净后再用丙酮冲洗,放置至干。用软质材料(如滤纸或棉花)擦拭源表面,测量擦试物上的放射性活度,如果小于200Bq,则过7d后再擦拭源表面,并测量擦拭物上的放射性活度,如果放射性活度仍小200Bq,则源可视为不漏。
注:1)本检验方法参照GB4076和GB4075。
2)如水或低浓度的洗涤剂、整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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