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卫生标准制(修)订水平,保证卫生标准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卫生部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评价内容
(一)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的自评价。
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秘书处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工作情况自评价,填报《卫生标准工作量化评价表》。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以下称卫生监督中心)汇总整理,并对自评价情况进行检查。
(二)卫生标准质量的量化评价。
卫生监督中心对各专业委员会上报的标准进行量化评分,填写《卫生标准质量量化评价表》。卫生监督中心于每年6月30日前统计出各专业卫生标准质量的平均分。
三、综合评价
卫生监督中心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各专业委员会的综合评价。综合得分由标委会的自评分和卫生监督中心统计的平均分组成,两者各占综合得分的50%。
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80分以上的,评为良好;60分以上的,评为一般;60分以下的,评为差。
卫生标准工作量化评价表
(满分100)
评价项目 |
具体评价内容 |
标准分值 |
得分 |
规章制度建设 (5分) |
建立秘书处工作制度 主任委员、秘书长责任分工明确 秘书处工作人员职责明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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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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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用章管理制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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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章登记,管用分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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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工作 (5分) |
标准审查资料1个月内整理归档,标准存档资料完整 |
3 |
|
标准收发文登记清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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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工作 (5分) |
有专门科室分管标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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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工作纳入挂靠单位全年工作计划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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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用办公室,办公条件满足工作需要 |
2 |
|
|
有专(兼)职工作人员 |
1 |
|
|
年度计划制定 (20分) |
广泛、公开向社会征集卫生标准项目建议 |
5 |
|
项目起草单位的确定符合有关要求 |
5 |
|
|
立项建议书完整、内容充实 |
5 |
|
|
按时上报立项资料 |
5 |
|
|
年度计划落实 (30分) |
计划下达后,秘书处及时部署项目计划的实施 |
5 |
|
秘书处组织督促项目计划执行(文件形式督促2次以上) |
5 |
|
|
按照时限完成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
20[1] |
|
|
标准审查工作 (35分) |
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初(预)审 |
10 |
|
会审前15天将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所有委员及特邀委员 |
10 |
|
|
审查程序符合要求 |
5 |
|
|
审查意见全面、严谨、准确、详细 |
5 |
|
|
会议纪要内容完整 |
5 |
|
|
总计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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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标准质量量化评价表
(满分100)
审核项目 |
具体意见 |
标准分值 |
得分 |
报批时限符合要求 |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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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签署单填报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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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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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表、送审稿等报批材料齐全、完整、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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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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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委员会审查意见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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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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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符合要求 任务来源等基本信息齐全 与我国法律法规和其他标准的关系 国际国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情况说明 标准的制(修)订与起草原则 各项技术内容依据 征求意见和采纳意见情况 重大意见分歧处理结果和依据 提出实施标准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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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10 4 10 4 5 3 |
|
征求意见符合要求 |
|
10 |
|
标准文本格式规范 |
|
10 |
|
文字表述准确,无错别字、漏字、重复 |
|
10 |
|
标准矛盾交叉问题的处理妥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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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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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意见 |
签字: |
总计: |
|
分管处长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处长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该项为零分
[1] 分值=(实际完成项目数/应完成项目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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