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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职业病危害隐患整改未达标企业或将关门

 2013-07-30 09:21:00 东南网

    原标题:漳州开展职业病危害隐患专项整治 整改未达要求企业,将责令停止作业或依法予以关闭

    东南网7月25日讯(海都报闽南版记者 林深圳)企业一旦发现有疑似职业中毒的人员,要立即停止相关工作场所生产作业,及时将疑似职业中毒人员送至具有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并保障其诊治费用,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及相关权益。从6月下旬起至9月,漳州市卫生部门在全市各行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整治化工、建材、煤炭、冶金、造纸、纺织、印染和建筑等行业。

    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基本条件、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与维护、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

    防护设施方面,企业应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通风柜、隔离操作室,加强尘毒发生源的密闭与通风,重点部位采取密闭尘毒源与局部抽风措施;针对有可能产生急性中毒的危害因素,工作场所应设立毒物警示标志,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相关岗位设置急救药品、喷淋冲洗设施等。

    个人防护方面,企业要配备与操作岗位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进入高毒物品作业场所时应佩戴防毒面具,投、出料岗位应佩戴防尘、防毒口罩,进入噪声作业场所时应佩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不得放置生活用品。

    卫生部门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用人单位拒不接受监督或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履行职责的,坚决予以查处;对发现隐患逾期未进行整改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企业,责令停止作业或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林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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