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啸宏指出,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对劳动者的关爱,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明确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了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明确运用劳动仲裁、行政判定等方式解决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不全等瓶颈问题;加大了对职业病病人的医疗和生活等救助力度。从体制机制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
陈啸宏强调,要充分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卫生部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优势,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综合医院的作用,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陈啸宏要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会议精神,根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抓紧落实相关工作。
(来源:卫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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