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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将推行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杭州市4日出台了《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要求企业作为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加强危害因素监测、为职工健康体检,并购买工伤保险。

  建材、冶金、矿山、机械、医药、化工、轻工等行业都不同程度存在职业病危害,而中小企业的职业危害更加突出。  杭州市出台的《规划》介绍,目前职业病数量比较庞大,比如上世纪80年代以来,杭州市累计报告尘肺病逾千例,且因多数职业病特别是慢性职业病潜伏期较长,实际发生的职业病数量大于报告数量。而尘肺病等职业病一旦发病不仅难以治愈,甚至危及生命。

  《规划》要求,用人单位尤其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如实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和防护应急措施,在高危行业推行职业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

  同时,杭州市要开展矽肺、电焊工尘肺、铅中毒、苯中毒、锰中毒、汞中毒、职业性肿瘤和放射性职业病等重点职业病危害的监测,逐步建立职业病信息监测预警体系。

  还要对铸造、石英砂加工、水泥、矿山、冶金、陶瓷、钢构等行业开展全面的尘肺病普查和粉尘危害调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粉尘危害治理。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职业病防治条件的小矿山、小铸造厂、小冶金厂、小陶瓷厂等。

  《规划》要求,放射性工作场所,应落实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杭州将建立专门的职业病医疗救治中心,中心将设在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承担全市职业病医疗救治的技术指导与培训。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重点培育1家医疗机构承担职业病医疗救治工作。

  《规划》要求,到2013年年底前,杭州要建立覆盖全市的职业病医疗救治网络,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通过一系列举措,《规划》要求,到2015年,杭州市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基本消除急性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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