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恳请两会代表关注职业病群体社会保障问题2012
恳请两会代表关注职业病群体社会保障问题
WWW.ZYBSOS.ORG 时间:2012年02月28日 浏览:339 次
 
建议国家设立职业病防治日
建立健全职业病救助制度

尊敬的两会代表:
    您们好,我叫邓江湖,因我父亲患职业病(煤工尘肺三期),从自2007年4月,父亲被诊断为职业病后,亲身经历职业病患者维权的艰辛和我们职业病救助制度的不足。为了能让更多的职业病患者得到帮助,我也一直在努力,一直在关注职业病问题。
   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职业病,认识职业病的危害,增强职业病的防治意识,从2009年就建立了职业病防治公益网(www.zybsos.org),把职业病的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治常识、职业健康监护、个体防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及职业病维权案例等等通过网站的形式,让需要的朋友通过网站无偿获得他们需要的知识。
                           
 
被救治的严重尘肺患者

2011年2月13日,为了救助四川乐山37岁未婚尘肺患者陈谢忠的生命,我首先在微博上发起了救助中国尘肺患者生命的爱心活动——益援尘肺,通过社会各界志愿者的努力,益援尘肺募集到社会爱心捐款37万多元,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成功救治34位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严重尘肺患者。
不管是民间的益援尘肺,还是大爱清尘,民间的救助力量必定有限,微薄之力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是,未能从根本上给予解决,无法改变职业病患者的生存现状问题,更无法解决他们以后的就医等系列问题。为让劳动者在安全的职业卫生环境中工作,为他们不再患上职业病,为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为他们能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希望您能把我的建议递交给全国两会。让数以万计受到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有一个保障,有一个充满希望的未来。我想对你说声“谢谢”。以下是我的建议,供参考:
 
建议一:希望国家把622日设为职业病防治日。
我早在2010年11月初提出国家设立职业病防治日的建议,华西都市报在2010年11月15日给予报道:/Item/Show.asp?m=1&d=1339
建议理由:
据卫生部数据,目前我国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受到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有的地方职业病危害相当严重,出现如古浪、乐山、凤翔等“尘肺村”“中毒村”现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所以希望国家设立职业病防治日,让更多的人参与到职业病防治中来。
2009年6月22日是河南郑州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日子,“开胸验肺”事件发生后,暴露出我国职业病领域需要预防和防治的重要性,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的修改,以及即将修改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都跟“开胸验肺”事件有着密切的关系,表明我国已非常重视职业病的现状问题。把“开胸验肺”6月22日定为职业病防治日,可以唤醒更多的人对职业病患者的关注!对职业病的前期预防更加重视!
 
建议二:希望国家建立和完善职业病救助制度
建议理由:
据卫生部统计,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749970例,其中累计报告尘肺病676541例,死亡149110例,病死率为22.04%,我国现有职业病患者达527431例。
可是还有像甘肃古浪、四川乐山……等地没有统计到的职业病患者就不知有多少?卫生部有人说现在估计不少于600万职业病患者,不管是52万多,还是600万,这都是可怕的数字。
由于职业病有潜伏期,加上以前的社会遗留等问题,造成现在有许多的职业病患者根本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为突出的就是尘肺病人,他们家因病返贫,根本无法承担昂贵的治疗费,甚至连生活费都要靠借贷和救济。
 
 
通过去年的尘肺救助活动,我发现四川沐川和犍为两县的尘肺病人在统筹地区外治疗后,回到当地医疗报销可以高达85%,余下的15%当地民政局给予救助,而四川广安的尘肺病人阳和平在成都华西第四医院治疗后,7913.8元的治疗费回到当地只能报销2336.2元,报销比例29.52%,不能报销的部分还要自己承担,这无疑是给尘肺病人雪上加霜。四川沐川和犍为两县的报销制度保障了当地无法享受职业病工伤待遇尘肺病人的治疗问题,建议在全国推广。
本人认为为了保障职业病患者的权益,彰显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因素,建议国家研究建立健全职业病救助制度,建立职业病专项救助基金,对于无法享受职业病工伤待遇的职业病患者给予生活、治疗方面的保障。
 
                                                  建议人:邓江湖
 

本文版权均属职业病防治公益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职业病防治公益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凡本网未注明"来源:职业病防治公益网 "的文/图等稿件,均来自网络,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网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联系 | 职业病防治公益群 117160408
Copyright © 2010 职业病防治公益网 zybso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站长邮箱:zybsos@126.com 联系电话:13551232418 版权所有 www.zybsos.org 蜀ICP备1300083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