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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建议国家设立尘肺救助基金会2014
尊敬的全国两会代表:
   您好!
   首先,请您收看我拍摄的尘肺记录片《呼吸 有多难》http://video.sina.com.cn/v/b/52008782-1672515027.html
   我是四川渠县人,因父亲是一煤工尘肺患者,亲身经历了职业病患者维权的艰辛,深知未享受工伤待遇尘肺患者维权的艰难和生存的不易。因此,我由打工者变成一名关注职业病问题的公益行动者。从2008年至今,一直坚持在职业病探访、尘肺救助路上,为职业病患者呐喊。希望通过自己的公益行动,为父亲以及全国两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发声。  
   2013年4月26日,国际劳工组织发布《预防职业病》报告说,全球每年有202万人死于职业病,我国职业病患者人数比其他国家总和还要多得多。改革开放30年以来,据媒体报道,我国光尘肺患者就有600万之多。据调查发现,这里面大部分患者都是无法享受职业病工伤待遇的农村民工。
  据调查,这些民工尘肺患者年龄大多在30-50岁之间,大约占总患者人数的90%。这些患者几乎都是家庭的经济支柱,尘肺病使他们家庭陷入赤贫,负债累累,无奈的尘肺病人在无助等死。有许多患者未接受过一次正规的治疗,有些患者至死都不知道自己患的是什么病。许多患者为了治病,几乎倾家荡产,导致家庭悲剧。因病赤贫,影响孩子上学,影响下一代。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业病一律属工伤。现实中,因企业的不作为和政府部门的监管失职,造成大量的民工患者无法得到工伤认定。《职业病防治法》第62条规定:“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可在实际案例中,这些法规却很难从制度上落实,无法保障未享受工伤待遇职业病患者的健康权和生存权。
  近几年,虽然有数千职业病患者接受过我们帮扶和救助,但这毕竟是杯水车薪。为化解因职业病引发的社会矛盾,必须更好的从制度上落实职业病患者们的救助问题,2012年两会期间,我曾经提过“设立职业病防治日”和“国家成立尘肺救助制度”的建议。/Item/Show.asp?m=1&d=2444  但是效果不佳。因此,今年我再次以公民名义提出以下建议,希望您能递交到两会。谢谢!
                                                               尘肺患者家属:邓江湖
                                                             联系电话:18981979974
   
      关于无法享受职业病工伤待遇的尘肺患者
                 国家应成立尘肺救助基金
                                案 由
一、 未享受工伤待遇的尘肺人数多,治疗时间长,治疗成本高。
1、 尘肺患者人数多
  据卫生部资料:上个世纪50年代,新发病例每年是百位数,74年达到万位数,我国的尘肺病数量是其他国家尘肺病数量的总和还要多。2009年,共发生新病例18128例,其中尘肺14495例。2010年新病例27240例,尘肺23812例。目前,每年以2万例以上的速度增加。这只是登记在册的数字,实际上的尘肺患者要比这多得多,据媒体报道约有600万之多。
2、 尘肺病治疗时间长
  尘肺病在世界医学上都是难题,她是无法治愈的职业病。
  尘肺病根据病情分为一期、二期、三期。三期尘肺属于最严重的尘肺病。从尘肺的观察对象到三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病情的发展,患者病情会越来越严重,直到肺功能衰竭,活生生的憋死。
  因此,尘肺病的治疗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据了解,三期尘肺患者如果治疗得当,就三期的病情维持10——20年是完全可行。
3、尘肺病治疗成本高
次数 治疗时间 住院天数(天) 治疗费(元) 治疗医院
01 2012.6.05—7.17 42天 35922.06 华西四院
02 2012.9.06-10.30 54天 36811.29 华西四院
03 2013.3.19-4.08   20天 12607.89 华西四院
04 2013.5.06-5.28   22天 12825.59 华西四院
合计  138天 98166.83 
尘肺三期患者刘光前2012年6月—2013年5月一年的治疗费近10万元,见上图
  四川乐山尘肺患者刘光前是我们曾经救助过的尘肺病人,他是三期患者。根据他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这一年的时间,他共住院四次,住院天数138天,平均每天住院治疗费用是700多元。这还不含护理费及生活费。
  一年10万的治疗费用对普通老百姓家庭来说也是一个天文数字,何况还是因病返贫的尘肺家庭。所以尘肺病又是富贵病。
二、 尘肺患者无法享受工伤待遇背后的悲剧
案例1、“开胸验肺”事件
  2009年6月前,28岁的尘肺患者张海超当时因病情严重,家里无法继续承担他后期治疗费,为给自己患病讨一说法,不得已才发生震惊世界的“开胸验肺”事件。
  此案说明职业病诊断的艰难!
案例2、尘肺患者生不如死,选择跳河自尽
  41岁的刘光前,四川沐川县三期尘肺民工,一直未认定工伤。一年365天都躺在病床上,跟尘肺病魔抗争近十年,他认为自己活着就是负担,拖累妻子和家庭,对生活绝望。最后他不是被病魔带走,在今年大年初一,他选择跳河自尽结束生命,留下两位年幼的孩子及妻子。
  此案说明尘肺患者生不如死!
案例3、福清尘肺患者12年无法认定工伤
  福清市闽宏纸业有限公司曾证保,今年59岁,2002年10月被诊断为三期尘肺,经过长达12年的艰难维权,一直无法得到工伤认定。为给自己讨一说法,至今他还奔走在维权路上……
  此案说明尘肺患者工伤认定维权的艰难!
案例4、渠县7000元多住院治疗费报销300元
  65岁的肖大爷,四川渠县三期尘肺患者, 2013年8月,因病情严重,龙潭乡卫生院因条件有限拒绝治疗。志愿者当日接送到华西四院,经过6天的抢救,患者病情得以控制。这次患者7000多元的住院治疗费,其中有5922元是爱心人士支助他的,患者接受支助部分无法得到新农合报销。渠县新农合负责人说:“7000多元住院治疗费报销312元,是因为患者治疗费的支助部分不作为报销对象。”这样的医保政策,未享受工伤待遇的尘肺患者还能生存吗?
  此案说明尘肺民工连最基本的农村医疗政策都得不到保障!
以上案例足以说明职业病患者的诊断及工伤认定的艰难,同时也说明未享受工伤待遇的职业病患者医疗和生活无保障。
三、公益行动者发起益援尘肺救助
  2011年2月,民间公益行动者、职业病防治公益网志愿者首先向四川乐山79名尘肺患者发起拯救生命的爱心行动——益援尘肺救助。对病情严重、未享受工伤待遇的尘肺民工患者,免费到四川大学华西四院接受一万元内的住院治疗。所有治疗费来自于社会捐助。通过益援SOS的救助,使许多尘肺严重患者生命得以延续。
四、 乐山市尘肺患者已实行100%的医疗报销政策
   2011年,在民间爱心尘肺救助的参与下,乐山尘肺事件慢慢进入公众视线并引起社会关注。乐山市政府借助益援尘肺救助模式,让未享受工伤待遇的尘肺患者可以随时到四川大学华西四院接受免费治疗,同时还出台了相关惠民政策,让患者们每年可以享受政府1-2万元的生活救助。乐山地区尘肺患者的医疗和生活问题基本得到保障。
五、香港政府已成立尘肺埃尘病人补偿基金会
  香港政府为解决该地区尘肺患者的治疗、生活问题,1980年香港政府出台了《肺尘病(赔偿)条例》,当时的赔偿制度,将病人分作两批,一批是1981年1月1日前确诊的尘肺病人,他们的赔偿由政府拨款的特惠金支付;1981年1月1日以后确诊尘肺病人的赔偿,则由依据《条例》成立的“尘肺埃尘病人补偿基金会”来支付。
六、尘肺救助基金会的作用和资金来源
 1、尘肺救助基金可以救助尘肺患者一辈子
  任何个人或民间的爱心救助,只能救助尘肺患者一时,不能救助他们一世,要解决我国数以万记未享受工伤待遇的尘肺病人的生存问题,国家应成立“尘肺救助基金”。只有尘肺救助基金才能彻底解决尘肺患者们治疗及生活问题。这样才能保障他们的健康权益和生存问题。
2、尘肺病救助基金可以由三部分组成:
1) 向企业收取职业危害费
  向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所有企业强制收取职业病危害费,企业按工程项目评估值的百分比按月缴纳。未按时缴纳的企业主,要面临高额的罚款和承担六个月至一年的监禁。
2) 中央财政拨专款
   中央财政可以根据我国尘肺患者实际情况进行统计预算,拨出专款支持尘肺病救助基金会的运作,做到专款专用。
3) 社会捐款
  尘肺病救助基金会设立尘肺病救助募捐渠道,公开接受社会捐款,做到尘肺救助的专款专用。
3、尘肺救助基金的使用
        已经诊断或检查为职业病的患者,因劳动关系无法确认或单位不存在的,尘肺救助基金会可以指定患者到定点的专业医院接受免费治疗,患者在医院住院费用由尘肺救助基金会直接向医院支付。这样可以保障患者们的治疗问题。同时,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尘肺患者,可以给予尘肺家庭生活救助。
 建议1、对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尘肺患者,国家应成立尘肺救助基金
   关于国家成立尘肺救助基金会的建议,是为保障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尘肺患者治疗和生活问题,中央政府应该借鉴民间的益援尘肺救助模式或香港的尘肺埃尘病人补偿基金会模式,设立尘肺救助基金会,同时出台相关政策给予支持,这样才能救助无助、无奈的尘肺患者。
建议2、将职业安全纳入中小学教材,防治职业病宣传进入千家万户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因此,建议把职业安全纳入中小学教材,让青少年了解职业病的危害知识,这样从小就培养青少年对职业健康、职业安全的防护意识。让青少年了解防治职业病的重要作用和社会责任。同时预防职业病的宣传工作也能进入千家万户,起到宣传的效果。
建议3、“6.22”设为职业病防治日
2009年6月22日是河南尘肺患者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日子,这一天,张海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那些“无奈”的谎言,他用这“一刀”,给现有的职业病诊断难敲响了警钟,提议把这个特殊的日子,设定为职业病防治日,让世人永远记住这一天。
唯有重视职业病的预防工作,才能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因此,设立职业病防治日是非常有必要。
                                                                             建议人:邓江湖
                                                                             2014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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