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442—92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4—25批准 1992—12—01实施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2631/1—1985《人体全身振动暴露的评价——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体全身振动暴露时,保持人体舒适的振动参数界限和评价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运载工具或机械产生的人体全身振动环境,用以评价各种作业振动环境对人员舒适性的影响;并可作为设计各种装置或设施,评价其性能或采取振动控制措施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频率范围为1~80Hz的周期振动、随机振动或具有分布频谱的非周期性振动。也适用于其能量在此频带范围内的连续冲击型振动。
本标准适用于峰值因数不大于3的振动,或计权信号的峰值因数不大于6的振动。
本标准仅适用于正常健康的人。一般指可以从事正常生活起居,包括旅行,并能承受典型工作班或轮班制工作负荷的人。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主要支撑面将振动作用于立姿或坐姿的人,也适用于卧姿和斜靠姿的人。
2 引用标准
GB/T 13441 人体全身振动环境的测量规范
3 术语
3.1 全身振动暴露
承受着传输到整个身体的机械振动。
3.2 舒适
人体对所暴露的振动环境主观感觉良好,在身体上和心理上无困扰和不安的因素。
3.3 舒适性降低界限
保持人体舒适的振动参数界限,超过此限会引起舒适性降低。
4 人体全身振动环境的测量
应当符合GB/T 13441的规定。
5 全身振动暴露的舒适性降低界限
5.1 舒适性降低界限(加速度均方根值)按振动频率(或1/3倍频程的中心频率)、暴露时间和振动作用方向的不同而异,见图1a和图1b(Z轴向),图2a和图2b(X轴向或Y轴向)。这些界限相对应的限值列于表1(aZ)和表2(aX、aY)。在人体的最敏感频率范围,界限最低。对于aZ振动,其范围为4~8Hz,对于aX、aY振动,其范围为1~2Hz。
5.2 鉴于人体舒适性反应的复杂性、变异性以及工作任务和条件的不同,在不同行业和应用场合,允许对舒适性降低界限进行适当的修正。在5.1条规定的界限基础上,允许修正范围为3~一30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