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379—92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02—09批准 1992—12—01实施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 8995—1989《视觉工效学原则——室内工作系统照明》。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工作系统照明的视觉工效学原则,影响视觉功效的各参数和获得满意的视觉环境所必须满足的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建筑、办公建筑和医院等工作场所。
本标准不适用于低照度作业场所,如放投影、看幻灯、处理感光材料、使用视觉显示装置、用辅助设备放大物件等场所。
2 引用标准
GB 5697 人类工效学照明术语
GB 5698 颜色术语
GB 5699 采光测量方法
GB 5700 室内照明测量方法
3 影响视觉功效的主要参数
工作者视觉系统的有效性应以视觉功效评价;视觉功效应以工作者完成作业的速度和准确度评价。
下图规定了在视觉环境中影响工作者视觉功效的主要参数。
视觉功效主要应由作业特性和照明特性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