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241.2—1999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04—26批准 1999—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 10075—2:1996《与心理负荷相关的工效学原则 第2部分:设计原则》。
本标准给出了工作系统设计中涉及到在GB/T 15241—1994《人类工效学 与心理负荷相关的术语》中定义的心理负荷及其影响的设计指南。工作系统设计包括任务、设备设计、工作场地以及工作环境设计,强调心理负荷及其产生的影响。本标准规定合理的系统设计和人的能力的使用,其目的在于使工作条件在人的安全、健康、舒适、效率等方面达到优化,避免由于心理负荷过高或过低带来的在GB/T 15241—1994中所指出过的不利影响。本标准只涉及到技术和组织因素,不涉及人员的选择、培训和社会因素。
与心理负荷相关的工效学原则系列标准由下面三部分组成:
第1部分(即GB/T 15241):人类工效学 与心理负荷相关的术语;
第2部分(即GB/T 15241.2):与心理负荷相关的工效学原则 第2部分:设计原则;
第3部分(即GB/T 15241.3):与心理负荷相关的工效学原则 第3部分:心理负荷的测量和评估。
本标准的附录A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人类工效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与信息分类编码研究所、华中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共同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滑东红、白殿一、肖惠、廖建桥。
ISO前言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一个由各国的权威性标准化团体(ISO成员团体)组成的国际联合会。国际标准的起草工作通常由ISO技术委员会完成。对技术委员会已经设立的项目感兴趣的每个成员团体都有权参加该委员会。同ISO有联系的政府的和非政府的国际组织,也可参加其工作。ISO在所有涉及电工技术标准化问题方面都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保持密切合作。
由技术委员会采纳的国际标准草案都要送交各成员团体表决。国际标准的发布需要75%以上的成员团体投赞成票。
国际标准ISO 10075由ISO/TC 159/SC 1(人类工效学:人类工效学指导原则分委会)起草。
ISO 10075由下面三部分组成:
第1部分:一般术语和定义,
第2部分;设计原则;
第3部分:测量和评估。
ISO 10075中的附录A仅供参考。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工作系统设计中涉及到在GB/T 15241—1994中定义的心理负荷及其影响的设计指南。工作系统设计包括任务、设备设计、工作场地以及工作环境设计,强调心理负荷及其产生的影响。本标准规定了合理的工作系统设计和人的能力的使用,其目的在于使工作条件在人的安全、健康、舒适、效率等方面达到优化,避免由于心理负荷过高或过低带来的在GB/T 15241—1994中所指出过的不利影响。
心理负荷是人员、技术、组织、社会等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所以,在设计工作系统时,必须考虑上述因素及其相互作用产生的影响。本标准只涉及到技术和组织因素,不涉及人员的选择、培训和社会因素。
本标准只规定工作系统设计中的指导原则,不规定心理负荷及其影响的测量。
本标准涉及到所有有人参与的工作(参见GB/T 15241—1994),不仅涉及到认知或脑力类型的工作,也涉及到体力类型的工作。
本标准涉及到所有工作系统的设计者和使用者。
本标准适用于新系统的设计,也适用于对已有系统进行重大改造时的重新设计。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5241—1994 人类工效学 与心理负荷相关的术语(eqv ISO 10075:1991)
GB/T 16251—1996 工作系统设计的人类工效学原则(eqv ISO 6385:1981)
3 定义
在GB/T 16251—1996和GB/T 15241—1994中给出的各项定义对本标准均适用。
4 设计原则
4.1 一般原则
为了避免工作系统设计对使用者的不良影响,应使工作系统适合于人。设计或重新设计工作系统应在设计的开始就考虑人员、技术、组织等因素以及它们的相互作用,所以人类工效学专家应尽早地参与到设计过程中。对系统进行重新设计时,应在设计过程中考虑系统使用者的经验和才智,使设计质量达到优化水平。采用使用者参与的方法可以把使用者的期望融汇在设计过程中,使设计出来的系统能满足使用者的期望,更易于被使用者接受,从而可以提高整个系统的效率。
设计新系统时,应考虑系统未来使用者的能力、技巧、经验以及他们对系统的期望,应当明确人员选择和培训是用来支持系统设计的,而不被用来弥补设计的过错。
在设计的初期,即在确定系统的功能时就应考虑使用者。确定系统与于系统功能及人机功能分配和各操作者之间的分工应考虑操作者的特性和能力。
在系统设计中应当注意,一项工作是由多项任务组成的,而执行每项任务都需要一定的技术设备、工作环境和组织机构,这些都提供了影响与心理负荷相关的工作系统设计的机会。
因此设计原则涉及到设计过程和设计方案的不同层面,影响到:
a)工作负荷强度:
——在任务和/或工作层面,
——在技术设备层面;
——在环境层面;
——在组织层面,等。
b)工作负荷暴露时间:
——工作临时组织层面。
附录A中的表A1给出了设计过程的层面及其与心理负荷的关系,还有可行设计方案的示例。
人员的因素,如能力、工作效率、动机在一个人身上及不同个人之间都有不同,都将影响心理负荷。因此,正如我们前面已经指出过的,在工作系统的设计中,应该考虑人员的选择和培训问题。
工作系统的设计是从系统的功能分析开始的,然后进行人机功能分配和任务分析,最终给出任务设计方案并分配给操作者。为了能够根据操作者的最终要求,特别是对心理负荷方面的要求完成这些步骤,从工作一开始就让人类工效学专家参加设计过程是十分重要的,这样在系统设计的每一层面上将相应的要求考虑进去。
在设计工作系统时,还应注意到环境要求、系统要求以及人的技能、能力、期望都会随着时间而变化。系统设计应考虑这些变化,适应这些变化。解决这个问题可以用诸如动态的作业分配法,这种方法可以让操作者根据实际状态给系统或操作者自己分配任务。
心理负荷不是一个一维的概念,而是由几个性质不同的因素组成,这些因素会产生性质不同的影响(参见GB/T15241—1994)。因此简单地用一维指标来定量描述心理负荷,如认为心理负荷从过低到最佳再到过高这样变化是不够的。有些心理负荷的不良影响产生于相同的原因,但决不能错误地认为这些影响也是同样的。下面的指南是按GB/T15241—1994中心理负荷的不良影响的顺序给出的。这些指南将帮助设计者采取适当的方法减少心理负荷带来的不良影响。有些指南适用于多种情况,因此在本标准中会出现多次。
4.2 涉及疲劳的指南
4,2.1 一般原则
心理负荷可以用操作者接触工作负荷的强度;持续时间以及强度的时间分布来评价。除了定量的因素,还应考虑定性方面的因素,比如感觉—反应性任务与强记忆性任务之间的差别。在工作系统的设计中减少疲劳的主要方法是减少或优化心理负荷的强度,限制脑力工作的时间,通过安排休息来改变强度和时间的分配。应当注意,一味地降低心理负荷并不是保证人的工作效率的最佳方法,心理负荷低于最佳水平之后,会引起我们将在4.3至4.5中所指出的不良结果。
4.2.2 心理负荷的强度
心理负荷的强度受下列各种因素的影响,下面按任务、感觉、行动、环境,组织的次序进行叙述,如图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