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项目擅自批准要受处分
合肥在线 2012-04-20 01:27 稿源: 合肥在线-合肥日报
合肥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安监局获悉,市安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向全省转发,推广合肥市的经验做法,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与安全。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简称“三同时”。《通知》要求,凡在合肥市境内投资建设的可能产生粉尘、有毒有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必须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
《通知》还规定,对于有关部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擅自批准建设项目或者发放施工许可的,对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卢明 季海燕 王蔚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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