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从竹 侯砚)劳动者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一些职业病发生的高危企业应该如何保证职工预防?昨日下午,市职业病防治院的部分专家与本市60余家企业负责人座谈,针对企业提出的一些疑问进行了专题解读。
据介绍,目前法定的职业病主要有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10大类,共计115种。其中,90%的病例都是尘肺病。为此,新修订后的《职业病防治法》首次将“高危粉尘”写入法条。
市职防院尘肺科主任张冀梅称:“目前,尘肺病占报告职业病的87.4%,而新发尘肺病绝大多数是高危粉尘所致。”
专家表示,如果劳动者怀疑得了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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