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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贯彻落实《职业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专题会议  
 来源:鄂尔多斯市安监局  作者: 高小红
 
  为进一步推进鄂尔多斯市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7月3日,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在东胜主持召开全市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专题会议。
  此次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各旗区分管安全生产副旗(区)长、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及安监站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旗区安监局局长和分管职业卫生副局长及职业安全健康监管站(所)长,有关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各新闻媒体机构。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重新调整和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市总工会等部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国家安监总又连续就贯彻《职业病防治法》颁发了五个总局令。全市各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认识,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加强新时期职业病防治客观规律的科学认识和准确把握,努力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水平,

  会议强调,要强化职业病的前期预防,特别是职业病防护设施要做到与主体工程设施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入生产运行。要对职业病危害较重的矿山、化工、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治理,遏制这些行业(领域)职业病多发的势头。

  会议要求,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履行防治职业病的主体责任,保证防治职业病的投入,健全机构、严格管理;做好危害因素的监测治理和职工的培训、防护及健康监护,发现健康损害要及时诊断和治疗。旗区政府没有划转监管职能的要尽快划转,并解决好机构、人员和装备,使安监部门的预防性监管专业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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