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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安监部门安排《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工作

近日,滁州市安全监管局发出通知,部署安排新修正《职业病防治法》贯彻实施工作。通知要求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和用人单位,一要抓好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组织全体安全监管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新修正法律,提高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水平。印发法律学习单行本,举办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抓好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职业危害严重岗位劳动者的学习培训,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理解贯彻执行能力,确保法律条文精神理解到位,法定职责履行到位,各项预防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按照省编办[2011]326号文件规定,尽快调整理顺明确卫生、安监、人社、工会等相关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机构,配备业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劳动者健康监护、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与评价工作、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职业危害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依法切实落实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卫生、人社、工会、经信委、发改委、建委、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加大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部门的监管合力,形成职业病防治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全面推进职业卫生工作的健康开展。

来源:滁州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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