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十堰市人社局将城区某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调整至3%。
十堰市工伤案件发生率有逐年上升趋势,去年工伤认定1757件。为此,十堰市人社部门决定对全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一、二、三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2%分别调整为1.5%、2.5%、3%。此外,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企业费率由原来的2%调整至2.8%,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项目作为参保主体、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按项目工程总造价的5‰缴费。(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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