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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安全生产领域改革亮点纷呈
2014年下半年以来,广东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省安委会印发的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扎实推进改革工作,涌现了一批富有创新新的举措和做法。
  中山市。印发了《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明确“在中山市各企业担任初级安全主任的,积5分;担任中级注册安全主任的,积10分;担任高级注册安全主任的,积15分。在中山市安全监管局注册登记的安全生产义务宣传员,参加安全生产义务宣传工作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限10分。”全市选取了6间企业作为试点,初步建立了一支500人的安全生产义务宣传监督员队伍。
  云浮市。一是对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压减13项(其中取消4项,下放4项,委托3项,转移2项)事项,目前保留事项38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8项,非行政许可事项10项。对于下放、委托事项,与承接单位完成事项的交接工作,签订委托书,指导承接单位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专门设立办证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登记事项申请、统一送达、集中受理、审批分离,有效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二是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起草了《云浮市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按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一年内严格限制新增的项目核准、用地审批、矿权申请、证券融资等,并作为银行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工伤保险应按规定提高费率,不得给予工业转型升级财政补助等优惠政策,一年内取消评先评优、申报名牌产品和著名(知名)商标、创建文明单位等各类荣誉的资格,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参加各类评先评优以及劳模评选等实行一票否决。出台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水务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三是推动行政综合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应用。将取得执法资格证的执法人员信息、执法事项处罚类型、执法类别、自由裁量标准、执法依据、处罚依据、执法权力运行图等基础数据完成录入,审核通过执法事项84条, 待审核事项15条,另有21条执法事项因安全生产法新颁布,量材标准更改,还需修改再送审核。
  阳江市。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试验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在全省同类功能区单独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配备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装备,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挂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牌子)、应急救援股(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宣传教育中心(事业)。现有人员16人。岗位设置正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2名,股长(主任)4人,副股长(副主任)2人,其他人员6人。高新区内设机构现有监督管理股、危化品管理股等3个股室,现有工作人员11人。
  韶关市。一是完善高速公路巡逻管控体系,摸索出一套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应对高速公路山区路段特别是恶劣天气的创新管理措施,公安部交管局还编发了《广东韶关市公安交管部门应对公路恶劣天气的基本做法》向全国介绍推广。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建立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基本建立全市市、县、乡镇三级交通安全工作协作机制,有99个乡镇(街道办)设有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岗位专职人员,占全部109个乡镇的90.8%,设有专职交通安全员数量169名,其中108名交通安全员由政府给予经费保障;有1158个聘用交通安全协管员行政村,占全部行政村数量的83.61%,聘请交通安全协管员共1193名,其中638名交通协管员由政府给予经费保障。改革电梯维保运作模式,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体的维保体系。二是以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为突破口,着力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已形成辐射全省9个地级市的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骨干力量。加快矿山救援基地二期建设。危险化学品方面,整合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力量,形成了以市安监局统一指挥、各应急救援队伍相互联动、辐射全市各县、区的资源共享的应急救援框架。规划金属冶炼应急救援基地建设。《金属冶炼应急救援基地规划建设方案》。三是积极推进“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机制,提高执法监察效能,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体系。
  清远市。一是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监管清单,加快推行“五个集装箱”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推行“两集中、三到位”审批运行方式,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权限授权到位、审批事项集中到位、审批过程监督到位。二是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企业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与平台建设,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机制。逐步落实将企业安全生产违法信息与项目核准、证券融资、银行贷款挂钩等工作。三是出台《清远市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推进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四是印发《清远市全面深化气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细则》。健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创新气象服务管理体制、优化气象业务科技管理体制、完善气象行政管理体制和推动气象综合预算管理体制改革。
  茂名市。一是制定并下发了《茂名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所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1次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指导和帮助基层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二是安全生产工作重心下移,落实镇村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定了《关于加强镇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加强镇村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规范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和加大镇村“打非治违”力度、强化镇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加强对镇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村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内容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分批、分层次对全市干部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四是规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提拔副处以上干部到安监部门挂职。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办、市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其中明确规定新提拔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副处以上干部、县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原则上要到同级安监部门挂职2个月。五是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响应能力。颁布了《茂名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茂名市危险化学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茂名市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茂名市建设工程防汛防风防旱防冻应急预案》、《防台、防汛一级响应预案》和《防风防汛应急预案》、《关于建立茂名市技工院校应对台风暴雨停课排工作机制的通知》,组织学校开展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六是完成“渔船安全信息核查”。开展“渔船安全信息核查”试点工作。利用《广东省渔业船舶信息管理》系统,制作《广东省渔船信息采集表》,对涉及安全航行的隐患经整改合格后再录入系统。
  汕头市。率先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标准化创建。全面梳理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要素,并统一印制事项告知单对外公布。按统一规范的标准编写了8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同时,将金平、濠江区定为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地区,实现“零公里”联系服务群众,使行政审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做到便民利民为民,把为民务实清廉落实到位。
  佛山市。积极探索并推行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工作,创新区域宏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模式,通过“辨识评估——干预控制——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模式,实现了对重大安全隐患的运动式治理向常态化管理模式的转变。(一)分级分类开展安全风险分析工作。采取辖区分级与行业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全市(顺德区除外,以下同前)四个区、21个镇(街)与17个政府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同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工作。(二)科学制定风险源辨识标准。以风险源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危害后果的大小和严重程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源的辨识和评估,摸清安全生产风险源底数,建立安全生产重点风险源具体位置、危害因素、对周边环境影响、管控措施、管控责任单位等风险源管控档案,为实现精确监管,有效控制事故风险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有机结合日常监管工作。把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纳入日常安全生产工作范畴,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考核等重要内容之一,有力推动风险分析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在地铁、燃气和供电三个关乎民生安全的重点行业领域作了前期的初步尝试,把风险分析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把风险分析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工作内容,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强势推进风险分析工作在各级政府部门和职能单位中全面深入开展。(四)注重联系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风险分析。逐步摸索出了“收集风险源数据、确定具体风险源、开展风险评估及确定风险等级、编制风险分析报告”的风险分析“五步工作法”,取得积极的成效。摸清了全市安全生产风险源底数。分析出了1700多处安全生产风险源,其中安全生产重点风险源300多处,有效解决了安全生产风险源底数不清的问题。提高了风险管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操性。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工作为基础,明确各行业领域具体的安全生产风险源,并针对风险源提出针对性和实操性较强的管控措施,有力地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了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通过风险分析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风险源单位或部位谁主管、谁负责,有效解决了过去风险管控责任不清、甚至出现互相推诿的问题。全市分析出的1700多处安全生产风险源,全部明确了具体的管控责任单位,并对责任单位管什么、怎么管等问题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和确定,保证了每个风险源都有人管、每项风险管控措施都能落实。夯实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实现了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的常态化管理,走上了“开展风险评估找到预防控制短板,改进政府干预,实现事前防控”的预控能力螺旋式上升的新路。
  潮州市。努力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体系,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引入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保险公司。潮安区企业共投保750多家。
  江门市。一是强化专门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成立了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燃气、特种设备、水上交通、中小学校、海洋渔业、职业健康等12个安全专责小组,深入开展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地质灾害、危桥改造、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农业机械、消防、校车等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大检查活动。二是大力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强化职业卫生监管职能。成立了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制定了《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章程》,审议通过了《江门市职业病防治所章程》。三是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举措,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印发了《关于印发实施<江门市鼓励企业开展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共有4075家企业完成了标准化达标建设,完成率达86.5%。其中,规上企业1716家,完成率达100%;规下企业2177家,完成率为78.7%,尚未完成创建的633家规下企业已全部签约启动,有望于2014年底前完成95%以上。通过加大各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采用“多级政府联合购买服务、企业负责整改资金投入”的方式,力争2014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达80家以上,树立更多先进典型模范企业,引导广大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截止2014年11月底,全市共创建(含正在创建中)一级8家、二级企业90家。
  惠州市。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机构改革。新设立综合协调科承担市安委办日常工作,新设立准入管理科负责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实行审批与监管“分离”,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程序性的行政审批许可工作交由准入管理科负责,而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执法分别其它科负责,执法监察分局(执法监察支队)对安全监督管理实行执法监察,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形成相互监督和制约的闭环机制。二是全面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梳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实施的行政服务事项共18个大项、26个子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1个大项、16个子项,非行政许可事项7个大项、10个子项。已取消行政许可事项1项目(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核发),下放非行政许可事项1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告知性备案),经对涉及技术审查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梳理,在符合国家和省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将6项技术审查行政许可事项转移至中介服务结构承接,将2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县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实行网上审批,推进“一站式”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部达到4级服务深度,行政审批时限由原45个工作日或3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或3个工作日。三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大亚湾石化区被国家安监总局确定为全国首个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化工园区。按照一个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队伍)、一个化工园区应急能力考核评估标准、一套应急管理制度“三个一”的试点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试点工作。园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正式启用,组建了国内第一支由安监部门主导、政企共建的专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业队。
  河源市。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办法》,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对受表彰的单位给予奖励。
  东莞市。一是出台《东莞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增强了市安委会、市安委办综合协调的作用和能力。明确了各镇街(园区)党委政府的属地监管职责。强化村(社区)安全办建设,推动安全监管重心下移。规范53个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和其他有关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二是出台《东莞市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评估倒查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领域廉洁自律防范体系。增加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问责体系内容。建立东莞特色的地方安全技术规定或规范。增加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内容。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专家库,在市一级聘请安全生产总顾问、市安委会(办)及安全监管部门聘请2-3名安全生产顾问,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出谋划策;提出发动社会力量筹建市职业危害防控技术服务机构,为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增加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体系内容。完善村(社区)安全监督检查员队伍,通过统筹现有工作人员方式组建,增聘具有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的人员加强对村居安全巡查的指导督促,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量;建立依靠专家(专业队伍)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推进市镇、街(园区)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依靠专家(专业队伍)深入企业查处隐患促进整改。加强立沙岛精细化工园区应急救援管理。明确提出重点推进立沙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封闭式管理,实施化工专区等重大危险源封闭式管理,完善应急救援队伍保障机制,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切实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增加建立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专题研究会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制。三是出台《东莞市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试点工作方案》。选取长安镇、大朗镇、沙田虎门港作为试点,计划用一年时间在试点镇开展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四是出台《东莞市村(社区)综管员安全生产资质认定补助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的框架下,我市拟制定《东莞市村(社区)综管员安全生产资质认定补助试点工作方案》,选取长安镇、大朗镇、沙田虎门港作为试点,推动村(社区)综管员安全生产资质认定工作。
  珠海市。一是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被列入全国13个首批试点城市,出台了《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将《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考评标准》中提出的共9大项指标99项具体创建目标全部融入。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安全文化”专栏“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典型经验”栏目以《领导带动完善方案 稳步推进 全面启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为题,介绍珠海市创建工作经验。国务院安委办分别于2013年4月15日在山东省东营市召开的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市工作座谈会上、于6月19在广州市召开的全国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试点城市现场交流会上介绍珠海市创建工作情况。二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被国务院安委办确定为全国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5个试点地区之一,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一体系三平台”为抓手,不断升级和完善我市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成功运用智能手机开发了政府版的“e安通”和企业版的“掌上安监”等移动平台,完成了与国家安监总局的系统对接和数据上传,实现了安全监管的“移动化”、“精细化”和“动态化”。监管企业覆盖率达到100%。企业上报率达到100%。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检查率达到100%。国家安监总局于2014年12月4 -5日在湖北省鄂州市召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推广珠海等6个试点地区和企业的做法,在会议上作现场经验介绍。三是开展免费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从工伤预防费中提取200万元资金用于开展对全市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编制了培训大纲、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库,建立健全了珠海市职业卫生培训体系。四是运用经济手段开展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印发了《珠海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高栏港经济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工作;在全市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五是成立全国首个电梯维保联盟。完善珠海市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引导推动特种设备协会牵头组织在珠海从业的所有62家电梯维保单位,成立电梯维保联盟,划分为19个网格,建立了36个解救电梯困人的二级救援站,构建了电梯一级救援(负责该电梯的维保企业)为主、二级救援为辅、三级救援(消防)为保障的三级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实现最短时间内解救被困乘客。在珠海召开的全国特种设备应急体系建设座谈会上,肯定了珠海的做法。省质监局官方网站以“珠海市成立首个电梯维保联盟”为题,推广经验。
  湛江市。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结规划,整体推进我局深化安全生产改革领导小组分解出来9项具体工作,找准安全生产领域深化改革的着力点,不失时机地推进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到目前为止,9项具体工作中,有1项工作因省安全监管局专项资金未到位尚未完成,其余8项工作已按计划全部完成。
  肇庆市。高度重视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推动标准化建设工作。100%完成了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为全省5个完成该任务的地级市之一。切实做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后的跟进工作,建立了规上企业标准化“一企一档”档案,督促全市规上达标企业将评审报告扣分项隐患落实整改,并执行月报销号制度,到目前已完成1.4万多项隐患整改项目。通过标准化创建和安全隐患整改,有效扭转了我市工贸企业事故多发势头。
  梅州市。成立行政审批科,集中由行政审批科实施,开创审批和监管分离的行政审批工作模式。行政审批职能分出后,监管科室工作量明显减少,能够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以行政执法为主要抓手,全面加强日常监管,有效提高监管水平。
  广州市。一是成功承办全国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试点城市交流会。广州的创建经验被总局收入《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探索与实践》供会议交流学习。二是积极推进全国(国际)安全社区建设。全市有59个街镇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其中全国安全社区15个,国际安全社区7个,全国安全社区和国际安全社区启动数和成功创建数都为全省第一。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拟用4年时间逐步实现市、区、镇街三级安监执法队伍的执法监察标准化,打造一支“能执法”、“会办案”、“管理规范化”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制发《广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工作方案》、《广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区、镇街安监机构达标细则;组织专家分五个行业编写《广州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指南》(其中危险化学品行业已印发);组织编写《广州市安全生产执法办案流程及要点》、《广州市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范本》等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系列用书。番禺、萝岗和南沙三个试点区正在有计划的推进各项工作。四是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和城市安全规划编制工作。分区域、分行业领域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预警机制,进一步调整优化城市安全布局,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项目建设。正在通过招投标程序委托从事安全技术研究的科研单位,对全市分区域、分行业领域进行风险评估、辨识,实行风险分级管控,并编制城市安全规划。五是建立危化品临时卸载基地。确定广州市宝益物流有限公司等7家危化品生产、储存、废弃物企业和市城管委指定的广州市白云液化石油气公司钟落潭气站等10家气站,作为危险化学品和城镇燃气临时卸载基地,起草了《广州市危险物品临时卸载管理办法》。六是积极组织职业病危害哨点建设工作。自2012年起连续三年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哨点建设工作,分别在皮革箱包制鞋、船舶修造、IT制造、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对苯及苯系物、1,2-二氯乙烷等8种重点职业病的监测工作。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完成181家、290家和400家企业职业病危害监测哨点建设工作,开展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抽检、职业卫生状况调查和职业健康检查统计等工作,掌握和治理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七是筹建安全生产实景模拟教育基地。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的安全教育模式,计划于2015年12月底前建成市级安全生产实景模拟教育基地,增强全社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事故预防、自救互救的能力,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对备选基地进行实地调研,报送市政府审批。
  省海洋渔业局。一是全面推进安全监管建章立制工作。 全面推进《广东省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粤海渔〔2014〕80号),指导各地加强学习宣传,全面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提升渔船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监督管理水平。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重新修订《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防御热带气旋应急预案》和《广东省海洋与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省44001艘海洋渔船全部完成“一船一预案”工作。二是全面推进渔船分类安全监管工作。对国内生产渔船、远洋渔船、西南沙生产渔船、港澳流动渔船、涉渔“三无”船舶实施分类管理。三是全面加强渔船信息化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渔船基础信息普查工作。组织开展渔船基础信息全面普查工作,设计并印发《广东省渔船信息采集表》及《广东省渔船信息化管理实船核查与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指南》,协调软件公司调研开发“广东渔业船舶信息管理系统”和“广东渔业船舶信息系统终端”。目前,全省36176艘国库和省库海洋捕捞渔船,已有29610艘完成基础信息采集录入,完成率81.84%,全省完成实船核查16341艘,完成率45.17%。加快建设重点渔港实时监控系统。完善渔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指挥系统建设,提升渔港安全应急管理水平,在全省50个重点渔港建设渔港实时监控系统。目前已有40个渔港,155个监控点开通,初步实现渔港远程实时监控。四是全面推进渔船安全生产基层组织化建设。在全省沿海地区全面推进渔船安全生产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成效,确保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五是全面推进渔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渔业政策性保险纳入2014年省十件民生实事工作任务之一,“组织11万渔民、1万艘渔船参加渔业政策性保险”。共有116487名渔民购买保险,完成率105.90%;10807艘渔船购买保险,完成率108.07%。
  省国士资源厅。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局)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二是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安全生产督查和应急安防演练工作。三是强化日常业务监督管理,建立建全矿山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开发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动态巡查责任制考核等制度,加强基层监管工作力量,严密监控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广东保监局。一是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立法。正组织《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草案)》的审核。二是推动安全生产责任险发展,积极引导安全生产领域高风险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省局各处室在前段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改革工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重点建好四个矿山救援基地和四支矿山救援队。完成了惠州大亚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创新试点工作任务,成立了“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惠州基地”和“惠州危险化学品实训演练基地”。全年新增9支省级骨干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系统更加完善。指导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重新按新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及备案和监控工作,登记备案重大危险源631个,分析出安全生产风险源1700多处。职业健康处立足问题导向,出台《广东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联络会议制度》(粤安办【2014】77号),建立了由11个省直部门参加的职业卫生监管部门间协作配合机制。积极推动阳江、汕尾等地市建立职业卫生监管多部门参加的联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改革工作上下联动和纵深发展。加强与省卫生计生委的沟通,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现场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4〕182号),文件的出台,切实解决了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机构对职业病诊断、鉴定涉及现场调查相关法规条文的理解有偏差,执行不规范,部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未能得到及时、合法保障的问题。针对目前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处置无章可依,各级在事件发生后应对不及时,处置不规范的情况,按照局务会议部署,完成了《广东省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意见稿起草工作,相关工作正在抓紧实施。政策法规处对现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三次清理,审核28件,保留23件,完成《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三部法规文件的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打造教考分类、“统一题库、统一标准、统一证书、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信息网络工作,12月召开了科室负责人考试体系建设座谈会,举办考试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员培训,完成考试题库和考点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申请省长专项资金,加快建设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信息网络。执法分局积极推进广州市及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工作规则》和《广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考评细则》(粤安办〔2014〕129号),初步形成安全生产联合执法“一办法、四制度”的工作机制。
来源:http://www.xici.net/d212839633.htm?qq-pf-to=pcqq.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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