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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年增300例职业病 员工确诊职业病企业负全责

 2013-04-30 06:45:15 来源: 水母网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
    水母网4月30日讯  (YMG记者高少帅)本周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昨日,市安监局联合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烟台职业病医院等部门在市文化中心广场对职业病防治进行宣传。目前,全市每年新增300
 
多例职业病,其中尘肺病发病率占到80%以上。根据规定,企业必须定期为员工开展职业病查体,一旦员工确诊,企业必须负全责。此外,企业防护不到位最高可罚50万元,市民可拨打6789559举报。
    烟台年增300多例职业病
    昨天上午9点,在市文化中心广场西首,一块块宣传展板十分醒目。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疾控中心等部门正向市民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并对群众职业病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现在不少人对职业病认识不足,导致患职业病人数逐年上升。”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科科长王德基告诉记者,法定职业病共10大类、155种,但烟台现今存在较多的是尘肺病,能占到职业病总数的80%以上。职业病一般比较容易发生在矿山、家具、铸造等企业,目前,烟台每年参与职业病查体的人数在10万人次左右,职业病患病人数年均增长300多人。
    对于职业病的危害和防治,烟台职业病医院副院长史茂功告诉记者,有些特殊职业病潜伏期非常长,比如尘肺病,有时潜伏时间长达数十年。“这些职业病大多数是不可逆转的,也就是说完全康复是不可能的,只有从源头预防。”
    企业防护不到位最高可罚50万元
    目前,烟台确定开发区医院和烟台职业病医院为有资质进行职业病检查的医院,但最终具有诊断资质的为烟台职业病医院来。目前,烟台还对涉及职业病监管的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分,企业防护由安监部门监管,职业病人员检查治疗由卫生部门负责。为防治职业病,今年,烟台对4000多家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进行摸底,要求建立职业病健康档案,对职工上岗前、上岗中、离岗后进行查体。
    “一旦确诊为职业病,在职员工企业将需承担全部责任。”王德基告诉记者,用人单位应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对于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企业,除督促整改外,还将处以5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
    如果危害特别严重的话,无法整改或者整改力度不够,可以提请当地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要求来关闭。市民如发现问题可拨打电话6789559举报。
    对职业病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在诊断和检查职业病过程中,不少企业与职工会发生争议,特别是临时工职业病存在争议较大,对此,烟台明确规定,不能以临时工为借口而抹灭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权力,企业必须与所有职工签订合同,并做职业健康档案。此外,职工对劳动关系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有争议的,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另外,烟台还对企业履行职业病预防的主体责任进行明确,要求用人在100人以上单位必须设立专职机构,发放并指导职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一旦职工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职工职业史,否则将由诊断机构提请安监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
    职工患了职业病该如何查体鉴定
    对于企业职工来说,一旦患上职业病该怎么办?到哪儿做检查?职工怀疑自己可能患上职业病可以到有资质进行职业病检查的医院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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