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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地区尘肺诊断及康复研讨会在成都召开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副院长、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党委书记曾诚给予致辞

 

 昨天531日全天,在四川大学华西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二楼,成功举办了东亚地区尘肺诊断及康复的研讨会。

参会人员有来自韩国、香港、中国大陆等地区,共约二十多人。

研讨会之前由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副院长、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党委书记曾诚给予了致辞,同时也介绍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在职业病方面方面取得的成就。

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尘肺专家发言

主持人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尘肺病专家朱启上教授给大家分享了“中国尘肺诊断依据及程序”和康复的相关内容。

朱教授说:“用人单位不提供或者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的,依据(2003350号文),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卫生监督机构或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诊断或鉴定结论。”

朱教授又说:“凡用人单位没有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监护以及没有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介,导致当事人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无法提供《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24项材料的,依据(2006429号文),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可以受理职业病诊断、鉴定申请,并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关机构(包括卫生监督机构、安监部门及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和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并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诊断或鉴定结论。”

韩国首尔国立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DrDomyungPaek也在研讨会上给大家分享了韩国的尘肺情况。

职业病防治公益网编辑邓江湖对韩国的尘肺病情况进行了解

邓问:白教授你好,请问在韩国,如果单位拒绝给劳动者提供尘肺病诊断的相关资料,劳动者病人在你们国家如何得到尘肺病的诊断?

白答:在我们国家如果劳动者在诊断时,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病人可以自己举证,如自述职业史和找工人证明自己的工作情况等证据交给诊断机构,诊断机构会根据这些情况来作出尘肺病诊断。

邓问:在韩国,如果劳动者在离开单位后被诊断为尘肺,单位现在又不存在,同时单位之前又没有参加工伤社会保险,这时候尘肺患者能够享受到韩国那些方面的待遇?

白答:韩国在1964年就对煤矿工人成立了基金会,尘肺法明确规定对尘肺工人看病实行免费治疗。在住院期间,尘肺工人每月补贴2000元美金,平时每位尘肺患者得到社会救助700美元的待遇(按最低工资标准)。

香港NGO的发言

香港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陈锦康也对香港地区的尘肺病情况进行了交流。

他说:“香港的尘肺补偿从无到有,从有到优,从优到完善中经过了近六十年的努力才发展到今天这个局面,尘肺病人每月可以领取补偿HKD3180元;护理及照顾方面的补偿HKD4160元;医治费用每天上限门诊HKD200元,门诊和住院HKD280元;亲属伤亡之痛的补偿至少十万;丧葬费HKD35000元等等。同时他还给大家分享了香港尘肺患者康复的情况。

职业病防治公益网编辑邓江湖对香港工业伤亡权益会总干事陈锦康

了解香港地区的尘肺病相关情况

邓问:陈总干事你好,香港地区的尘肺病诊断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陈答:在香港尘肺病的诊断也是需要单位提供病人的职业史,建筑工地的监测报告。

邓问:如果单位不提供尘肺病诊断的相关资料怎么办?

陈答:工人可以自述自己的职业史,也可以找工友证明,或者到劳工处投诉,专业医院根据病人提供的这些相关证据也会做尘肺病诊断,英国也是这样操作的。

邓问:大陆把尘肺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诊断为尘肺病后还要做伤残鉴定,共十级。请问香港的尘肺病诊断是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对病情进行分级?

陈答:是按照肺的伤害程度按百分比来进行分级的,比如肺功能伤害10%15%这是比较轻的,严重的比如肺功能伤害80%90%,这就是级别划分,跟英国一样的。

邓问:香港的尘肺病人有没有享受不到尘肺相关待遇的?

陈答:香港有肺尘埃沉补偿基金委员会,基金会的经费由政府注资及相关行业征款。基金会就已完竣的建造工程或已完竣的有关阶段的建造工程评估承建商应交付的征款额,并发出付款通知书(征款率0.25%),承建商需于付款通知书发出28天内清缴有关款项。如没有按时交征款,基金会会收取原征款额5%的罚款。这些款拿来用于尘肺患者,在香港没有尘肺患者享受不到待遇的,如果有这样的人,他们会来找我们。

摄影编辑:百姓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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