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官员为血汗工厂保驾护航,民工维权无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2011-12-05 11:20:04

    家住四川荥经县青龙乡柏香村3组的杨学彬,2004年4月经荥经县医院检查身体合格,与荥经一名特种合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开始上班。

    由于该企业是生产硅锰合金的行业,属有毒有害、高温粉尘的行业。

    公司每年都对员工进行身体检查,每年检查杨学彬的身体都合格,并一直在该公司上班,担任炉前工,并于2008年提升为班长。据杨学彬讲,他们那时上班的场所温度很高,每天要喝十多壶近100多斤的水。

    2009.4.16,杨学彬上班时突发症状晕倒,送医院检查诊断为肺气肿,转华西医院诊断为‘主动脉狭窄伴反流,窦性心律,心功二级’,经医院抢救花去医药费近5万多元。

    2009年9月23日经司法鉴定,杨学彬被评定为‘三级伤残,劳动能力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范围’。该企业不但没有支付医药费,还单方面解除了与杨学彬的劳动关系。连最起码的生活费也不支付。严重违反劳动等法律。

    为了依法维权,杨学彬的家人找政府,政府叫找社保局,到社保局申请认定工伤,社保局不于认定,杨学彬不服,向雅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雅安市政府不作为,也不作工伤认定。

    2010.8杨学彬到雨城区法院起诉,法院拆消了雅安市政府的复议认定。

    后杨又再次申请雅安市社保局认定工伤,但雅安市社保局仍然不于认定杨学彬为工伤,杨学彬又再次申请雅安市人民政府复议,要求认定工伤,雅安市政府仍然不认定杨学彬为工伤,我不明白,作为高污染特种企业不但不承担我们工人在上班期间引起的工伤,反而终止劳动合同,这样的企业还有人性吗?

    雅安劳动局不但不依照劳动法为我做主,反而站在企业一边不于认定,更为可气的是雅安市人民政府也一再维持原社保局的错误行为,我不知道像雅安这样的人民政府还能给我们百姓带来什么?仅仅因为我是个不知名的农民工就不能依法维权?被政府拒于门外?请网友评理支招!

    如今的杨学彬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里上有高龄老母,下有正在读书的孩子,生活陷入绝境。雅安市人民政府啊!!!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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