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外科楼807号房住院治疗的川籍女农民工胡旭容,因在深圳市飞煌电业制品厂打工时接触苯之类的化学品,现被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由于无法诊断为职业性苯中毒,31岁的她进入了职业病维权“怪圈”。她维权的故事曾经被央视等20多家媒体报道。
川籍女民工在深圳电子厂工作两年
患上再生障碍性贫血病
胡旭蓉,女,32岁,四川省仁寿县富加镇金钟村二组村民。2005年12月9日进入深圳飞煌电业制品厂,入职时有签订劳动合同跟购买社保,胡旭容入职后在工厂的B栋四楼PCBA车间从事洗板、目检、执锡共三个工作岗位,每天工作11个小时以上,当时工资底薪为580元/月,后续调整为720元/月、850元/月,加上加班工资每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月。她在工作的三个工作岗位中均会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而且工厂没有提供任何的防护措施,入厂后没有进行任何培训,也未告知她哪些是有毒有害的物质,会对人体造成什么样的伤害。
胡旭蓉2007年9月27日因病无法上班,2007年10月1日在深圳市保安区人民医院被确诊为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此病皆因工作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苯)所致,此后他一直为这病四处奔波,努力治疗。
年3月4日,胡旭容因病向单位请假回四川老家治病,于2008年10月又被四川省职业病防治院(四川大学华西第四人民医院)诊断为疑似职业性苯中毒,医院医师建议胡旭蓉返回深圳做进一步的确诊。
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三次职业病申请 不能诊断—职业性笨中毒
职业病维权人士指出深圳、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错误使用诊断依据
胡旭蓉在2008年10月16日,第一次向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2008年11月10日,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书。
随后,再次向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申请诊断,该院
胡旭蓉不服,又向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2009年11月12日,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作出粤卫职鉴(2009)23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意见为:不能诊断为职业性苯中毒
胡旭容
职业病维权专业人士邓先生指出,深圳市职防院和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对胡旭容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很明显错误使用诊断、鉴定依据。
再生障碍性贫血女工维权长达四年 结果让人寒心
胡旭容在自己QQ空间写道:第一次的诊断结果突然就出来了,给到我的还是一张简单的诊断通知书,看着它,我无语了。怎么职业病诊断这么儿戏,本来很严肃的事情,在他们的操作下,变得如此不可理喻,变得如此荒唐,其中的诊断依据竟是我原所在的车间不含苯系物,因此我不是职业病。我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同工种的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我所在的车间我工作期间的化学品检测材料没有、化学品的进货单据没有…..在重要诊断依据材料缺失的情况下,他们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仅凭工厂提交的材料就采信他们的,从而得出了荒唐的结论。对此,我明显感觉到了我做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重阻力,这些无形的力量已远远超出了我的能力,我再次无语了。
面对这份诊断结论,我想到了放弃,我想回家了,我明显感觉到累了,是病痛的折磨和心灵的创伤,使我这个外来农民工感到了无助,开始后悔为什么当初要到深圳来。
在宿舍里静躺了好几天,心情一直很沉闷,明显感觉到有股无形的压力,不是来自厂方,而是来至于深圳职业病防治院,为什么政府供养的卫生行政机构,不是在为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服务,反而挑取那些尽对我们不利,对厂方有利的所谓证据来做诊断依据?真是迷雾重重!
由于胡旭容所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病无法得到职业病诊断——职业性苯中毒,她后续就不断的向相关部门上访,同时她还走了两个仲裁、六个一审、六个二审的法律程序,今年8月3日和10日在一审又要开庭,她这样来回折腾,结果都是败诉。
她说:“越是维权艰难,我越是要维权到底!我只要有一口气,就不会停止维权!”
告职业病防治院行政不作为却不能立案
由于胡旭容一直认为深圳职业病防治院和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对她患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不能诊断、鉴定为职业性苯中毒有问题,诊断、鉴定依据错误。想告这些诊断、鉴定委员会乱作为,可是这些诊断、鉴定机构又不是行政机构,所以她的行政复议被不予受理,到法院立案又被驳回,无奈的她一直在对此问题挣扎!
职业病防治公益网站建议
由于四川民工胡旭容是2009年11月12日在广东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做出的最后诊断鉴定,至今已经快两年了,本网站建议她从新到工厂管辖所在地做职业病诊断,即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从新诊断。或户籍所在地做职业病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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