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日,张律师在哈密办案时,获得古浪尘肺病患者要到酒泉为维权收集劳动关系证明的消息,被要求到酒泉指导收集证据,以法律维权。
2011年4月4日晚8点半,张律师从哈密坐火车到达酒泉,住于火车站附近的海丰招待所。
2011年4月5日5点半左右,第一批古浪84名尘肺病患者抵达酒泉。 23点03分,肃北人设局王晓梅、酒泉人设局领导、古浪付县长、人设局领导等与古浪尘肺患者代表和律师开见面会,就古浪尘肺病案件进展进行会谈。
对于维权遇到的困境,尘肺患者方主要向肃北县领导了解如下两个问题:
一、 尘肺患者打工的460金矿的现状;
二、 古浪尘肺患者维权部分证据由劳动、公安等部门掌握,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提供;
对于第一个问题,肃北方面进行如下答复: 460金矿并非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460”只是一个地质坐标,而460这个地区也可能并非一个矿业单位。 460这个地区,主要的矿为马鬃山企业集团总公司工业公司,2004年变更名称为马鬃山腾达矿业有限公司,2006年由于未办理企业年检,后被工商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对于第二个问题,肃北县方面进行如下答复:
1、本案所涉及金矿为乡镇企业,为了解决当初镇上人员开支问题,向矿承包给个人收取承包费,向国土部门了解到金矿曾与30多个老板签订过协议。
2、劳动部门没有这些患者的劳动合同的备案信息。由肃北人社局牵头组成的调查组称,现在已经查遍了政府及职能部门所保存的所有资料,且与10个矿主见面进行了调查,只有少数矿主承认曾经使用过古浪籍民工。
3、患者代表向肃北方面提出调查打工期间肃北公安机关为患者办理的边境通行证、爆破证、暂住证,肃北方面表示2006年以前的边境证、暂住证备案等信息,为了便于管理,已经销毁。爆破证需要继续调查。
2011年4月6日早晨,第二批26名古浪尘肺患者赶赴酒泉。 由于对肃北方面的答复不满,110名古浪尘肺患者于2011年4月6日11点左右向酒泉市政府进行信访。
结果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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