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3天都无法认定职业病工伤“难”

 

—— 记闽籍矽肺民工曾证保维权经历

  高尘肺让他换上矽肺病

  家住福清市宏路镇真丰村的曾证保向记者介绍,1997年1月份他与另外的三位工友一起,到福清市闽宏纸业有限公司上班,公司分配他到蒸煮车间从事切草工作。这是一项高粉尘的作业。据曾证保说,刚到公司上班时,公司还给他们发防护口罩,但过了不久,就停发了,且有没有实行国家规定的“施湿作业”。没有任何的防护措施,曾证保等人只好置身于粉尘弥漫的环境工作,在干了三年多时间后,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于是2000年9月8 日,他到福清市结核病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德了肺结核病。2001年2月7日,在公司办公室柳某的陪同下,带着公司开具的劳动证明,来到福州市职业病防治院检查,2001年2月14日福州市职业病医院诊断他患有职业病——矽肺二期、左下肺气肿。

  2002年10月27日在福建省福州市职业病诊断组诊断为三期矽肺。

  工作四年公司不承认有此人

  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福建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曾证保的遭遇和维权的困境进行了报道。一个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的三期矽肺民工,一边要照顾家庭,一边还要为自己维权。

  曾证保拿着职业病诊断书向福清市劳动保障局反应情况,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01年5月22日对曾证保的矽肺二期作出了四级伤残的鉴定,6月4日向福清市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6月18日就受理了,可至今都没有给曾证保一个回复。

  后来是记者对劳动局采访,一位副局长介绍说:公司不承认曾证保是公司的员工,曾证保跟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由于调查取证难,使该案无法作出裁决。公司的职工都认识他,在这个节骨眼上没有人愿意出面帮他作证。要是出庭作证,很可能被“炒鱿鱼”。

  三次工伤认定申请 耗时1773天(近五年)无果

  福建省福清市三期矽肺患者曾证保第一次从2001年10月10日向福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至2006年8月18日第三次向福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先后近五年,曾证保用1773天时间给自己的职业病——矽肺申请工伤认定,经过三次工伤认定申请、二次认定、一次复议、二次一审、二次二审、二次再审,最后以法院撤销而告终。

  曾证保为了给自己维权,他对自己的病情很清楚,是因为自己在福清市闽宏纸业公司做切草工工作而患上矽肺病的,所以他在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上是如此的执着。工伤认定需要1773天嘛?快五年啊!         为什么一个民工因为工作原因患上职业病后,在劳动部门两次认定工伤后又被法院如此巧妙的撤销认定。问题出在哪里?我无法回答……

  争议焦点问题 法院PK劳动保障局

  曾证保是职业病——矽肺三期,在福清市、福州市劳动保障局两次成功申请工伤认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三)项及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第四条、第八条第三款规定,认定曾证保患职业病属工伤。

  法院二审和终审都维持原判,撤销劳动保障局对曾证保的工伤认定申请。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关于“最后的用工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人单位承担”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关于“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的规定,要求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对劳动者职业病的形成原因进行调查取证,而且当劳动者曾在两个以上用人单位从事劳动的情况下,还应当就哪一个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系劳动者职业病的致害原因的事实进行调查。XX劳动局关于“只要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并且该职业病系在闽宏公司工作期间诊断出来的,就可以确认曾证保的职业病属于工伤”的诉讼理由不符合上述法条的规定而不能成立。

  同样的法律条款,劳动保障局和法院两个部门因为理解能力不同,造成曾证保的职业病工伤认定花费了长达五年的时间,结果到至今曾证保的职业病——矽肺都没有认定为工伤。

1 2 3 4 下一页

本文版权均属职业病防治公益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职业病防治公益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凡本网未注明"来源:职业病防治公益网 "的文/图等稿件,均来自网络,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网站首页 | 加入收藏 | 广告联系 | 职业病防治公益群 117160408
Copyright © 2010 职业病防治公益网 zybso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站长邮箱:zybsos@126.com 联系电话:13551232418 版权所有 www.zybsos.org 蜀ICP备1300083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